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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欧洲海关对香港联邦与香港DHL发货要求通知
发布时间:2013.10.09  浏览次数:
 

   接欧洲海关通知,近期欧洲海关严格查验进口货物低申报及申报不符问题,特别是低申报、申报品名与实物不相符。香港联邦与香港DHL也分别发出通知,要求货件正确如实申报,品名与实际货件相符。

1、香港联邦要求我司,发往英国的货件里必须配有交易清单或交易合同,以证实申报是正确的。香港联邦英国货件,随货没有付款凭证(如价值识别声明)、交易清单或交易合同的,以及以上相关资料内价值与申报发票不相符的,会操作扣件。

2、香港DHL欧洲国家0.5KG以上的包裹(包含0.5KG),发票申報價值小于USD27的货件,建议客戶随货提供与买家的交易截图、付款凭证(如价值识别声明)、交易清单或交易合同,且其价值与申报发票必须相符,以证实申报是正确的。欧洲国家大于等于0.5KG的货件,如果申报价值小于等于USD27,且无随货提供与买家的交易截图、付款凭证(如价值识别声明)、交易清单或交易合同,建议客户发票价值申报27USD以上,否则引起海关查验,判定申报价值不实或申报过低而扣件影响货件清关,相关责任后果须由客户自负。请须知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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